1、实行定点接待。县政协机关日常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接待制度,由办公室从县纪委指定的定点接待饭店中选定。
2、严格接待标准。接待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,每人每餐定额30元之内;机关干部加班就餐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0元。严禁工作日午间在公务接待中备酒饮酒。
3、严控陪餐人数。接待客人实行工作业务对口接待,一般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委室负责人陪餐,尽量减少陪餐人数。
4、、严格接待审批。县政协机关所有接待有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,确需公务接待,一次接待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,500元以上需报主席或常务副主席批准,800元以上须经主席批准后,由办公室统一按照标准安排。机关同志因加班工作用餐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统一安排。
5、做到日清月结。办公室建立公务接待专用账薄,专人负责接待日期、对象、费用等情况的记录,当日接待当日登记,每月与有关单位结算一次账目,做到接待费用日清月结。公务接待支出核销,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,经常务副主席审核后,报主席签字核销。